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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学习保密知识 增强保密意识 提高保密水平

      来源:管理员     所属分类:安全生产     阅读次数:4045     发布时间:2015-05-13

             编者按:今年5月是第27个“保密宣传月”,为了扎实搞好保密宣传教育,普及保密常识,增强总公司系统广大干部职工的保密意识,提高保密工作能力和水平,从本期开始,总公司保密办与宣传信息部联合,在《陕西蓝狮在线新闻》2版连续刊登有关互联网计算机和手机使用中的安全保密常识,以期提高信息化条件下防泄密、反窃密的能力,为总公司改革发展营造良好的保密环境。

       互联网计算机使用安全保密须知

             一、严禁在互联网计算机上存储、处理、传递国家秘密和内部敏感信息。

             二、严禁在与互联网计算机相连的移动存储介质上存储、处理国家秘密和内部敏感信息。

             三、互联网计算机与处理国家秘密信息及内部敏感信息的计算机之间必须实行物理隔离。

             四、严禁在互联网网盘和云盘中存储国家秘密和内部敏感信息。

             五、严禁使用互联网电子邮件收发国家秘密和内部敏感信息。 

             六、不点击陌生账号的电子邮件及链接,对熟悉账号发来的可疑电子邮件,应先与对方确认后再点击阅读。

             七、严禁在即时通、微信、微博、论坛等互联网应用中发布国家秘密和内部敏感信息。

             八、发现受到不明邮件攻击等异常现象,应重新安装操作系统,并向保密部门报告。

             九、将互联网下载的资料导入涉密计算机,应采用光盘刻录或使用普通U盘通过保密技术防护专用系统(“三合一”)单向设备导入。

             十、互联网计算机应安装防病毒和防火墙等防护软件,定期更新系统和应用软件补丁;或安装“影子”系统,防止对计算机系统的非法篡改。

             十一、在涉密场所,应拆除或关闭互联网计算机的摄像头和麦克风。

             十二、严禁在工作计算机上安装和使用游戏软件及其他来历不明的软件。

             十三、在互联网计算机信息网络上发布信息,必须严格执行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一事一审查,并由专人统一发布。

             十四、不要以单位名称及缩写、个人姓名、房间位置等作为互联网计算机主机名。

             十五、不在互联网计算机中存储可能泄露用户身份信息或相关工作人员信息的资料。

             十六、计算机使用人员离岗离职,应取消其计算机访问授权,接替人员应设置新的用户名和密码。